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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个体户经营异常如何网上解除)

发布时间:2021-10-27   阅读数量:2893

1.4种情况将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

1.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列入异常经营清单。

2.企业未遵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相应的企业信息;列入异常经营清单。

3.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异常经营名单。

4.不能凭借公司注册地址或营业场地联络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单。

二、移出异常经营名录程序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进入后选择企业所属的城市或省级网站。

3.进入工商企业年报制度。

4.输入出现异常操作清单指南。

5.检查出现异常原因,有四种出现异常,选择相应的。

6.逾期未申报的年度报告、地址出现异常等出现异常原因。

7.下载《企业移出出现异常经营名单申请表》。

8.携带《企业移出出现异常经营名单申请表》和《出现异常经营名单移出证明材料》,说明需要哪些证明材料,不同出现异常原因所需材料不同。

9.将上述材料带到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提交申请。

等待审核。

10.工商局在收到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录状态。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核实结果;不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受理的理由。

三、被列入出现异常经营名单有什么影响:

被列入出现异常经营名单:未来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依法限制或者禁止。银行信用、合同签订、海关通关、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明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四、提示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四种不同原因申请移出出现异常名单:

1.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充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材料(见表格底部说明)到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出现异常经营清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恢复正常记录状态。

2.企业依法办理地址或者营业场地变更登记,或者凭借登记的地址或者营业场地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恢复正常记录状态的,携创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录状态。

3.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申请恢复正常记录状态的,应当先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录状态。

4、公示信息隐瞒实际情况、弄虚作假的公司更改其公示公告的内容后,还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来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调查核实生效日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依据《公司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还可以自公示公告生效日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以受理的,将不予以受理的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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