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税率是多少(建筑安装行业增值税税率)
问:销售自产钢结构,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统一开9%的发票是否可以?
答: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
“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因此,销售自产钢结构应该开13%的发票,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可以开9%的发票。
问题二
问:保安公司派保安在工地提供安保服务,开发票税收分类编码选哪个,是否可以差额纳税?
答:提供安保服务开发票税收分类编码选“安全保护服务”。
参考财税〔2016〕6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 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规定: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
因此,提供安保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
问题三
问:公司发生建筑服务适用于差额征税,那么对于适用财税〔2016〕12号文件中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月销售额,是指差额前的还是差额后的?
答: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明确规定: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个人认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应当与增值税在优惠政策以及执行口径保持一致。具体情况建议跟主管税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