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公司网上操作流程(企业简易注销网上办理流程)
简易注销公司网上操作流程
1、简易注销适用范围: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可选择简易注销流程。
2、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前需先办理银行及税务注销手续,在税务部门开具“清税证明”一份。
3、适宜简易注销的企业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简易注销公示,公示期为20天。公示期满20天后20天内,准备好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及“清税证明”到市场局窗口或安徽政务服务网办理简易注销手续。
第一步,先打开企业开办一网通,扫码登录进去。
出现如下界面,往下拉。
点击企业注销。
点击简易注销。
下一步。
第二步,如图,把基本信息填进去。
下一步,进入新的流程。
第三步,立即办理。
往下拉,选择不存在以上情形。
选择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选择领取执照后为展开经营活动。
选择不存在上述情况,再点击启动业务。
第四步,自动跳转国家公示系统,登录,如果是第一次登录,则需要先注册联络员。
填写联络员信息。
获取验证码,注册成功。
第五步,登录进去后,填写注销公告。
下一步。
下载承诺书,填好,下一步。
如图填写承诺书,签名(全部股东要签名),盖章,扫描进电脑。
继续下一步。
上传承诺书,并保存公示。
确定。
接下来就是等公告期满,完成。
提醒: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提供包括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公司并购、金融牌照审批转让、企业报税、年审、财务代理深港车牌办理等一系列关联业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