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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详解:轻松掌握登记要点

发布时间:2024-06-04   阅读数量:20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是为了确认合伙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合伙企业登记行为而制定的行政法规。以下是对该办法的详解,以便轻松掌握登记要点: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详解:轻松掌握登记要点

一、总则

目的:为了确认合伙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合伙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制定本办法。

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

设立、变更、注销: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

申请材料真实性: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设立登记

1.设立条件: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条件。

2.登记事项:

名称:合伙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

主要经营场所: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未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全体合伙人均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得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在合伙协议中明确。

合伙企业类型: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人信息:包括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等。

申请流程: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三、其他注意事项

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经依法登记,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废止信息:请注意,自2022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成立基础:

合伙企业:基于合伙协议成立,是一种契约式企业。合伙协议是处理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内部法律文件,是合伙契约性的体现。

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公司章程成立,是一种股权式企业。公司的设立和运营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法律人格: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因此,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投资人责任:

合伙企业:投资人称为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合伙人还需要以其他个人财产来清偿债务,即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称为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即股东只需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无需承担超出其出资额的债务。

税收:

合伙企业:由于其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按照各自的收入情况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种税务。公司利润在分配给股东之前,需要先缴纳企业所得税。

设立程序与注册资本:

合伙企业:设立程序相对简单,没有严格的注册资本要求。合伙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约定共同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较为复杂,需要提交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文件,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同时,有限责任公司有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要求。

经营管理与决策:

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合伙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通常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股东通过选举董事、监事等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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