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资移居咨询,专业咨询解答
针对香港投资移居的咨询,以下是一些专业解答:
一、投资移居计划概述
香港的投资移居计划,通常指的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 CIES)。该计划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香港进行一定额度的投资,以此作为获得香港居留权的条件。
二、申请条件
资金要求:
申请人需要在香港投资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于指定的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存款证、基金等。房地产通常不被包括在内,但允许投资非住宅房地产。
申请人必须绝对实益拥有这些投资资产,且这些资产在申请前两年内一直由申请人持有。
居住要求:
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如有)须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或以上,方可依法申请香港居留权。
在转永居前,建议申请人在香港每年居住满一定时间(如90天),以满足居住要求。
其他条件:
申请人需要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或管理经验/商业背景。
申请人可能需要在海外居住1年以上(或已有海外护照),但这一条件可能因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
三、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书,并聘用相关条例认可的执业会计师,协助出具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
申请书连同履行规定文件和所有证明文件可通过邮寄方式或亲自递交至计划办公室(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15楼)。
初步批准:
申请人可获得180天的访港签证,用于进行投资。
正式批准:
在完成投资后,申请人可以获得最长两年的居留权。居留权每次延伸不超过三年。
永久居留权:
在连续普通居住满七年后,申请人及其依赖人可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四、注意事项
投资资金的管理:
获许投资资产的总市值出现亏损,降至低于3000万港元,乃至完全亏损,都无需增加投资资金以填补差额。但赚钱后3000万也不能取走。能取出的只有投资收益,如现金股息收入、利息收入和租金(如有)。
续签与永居:
续签模式是2+2+2+2,只要投资资金续存即可续签,每两年续签一次。
投资满7年后,即可申请“无条件逗留”或申请转永居。
其他要求:
申请人需要定期向投资推广署署长报告投资组合情况。
申请人需要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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