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有哪些税收洼地(税收洼地汇总)
企业在一些特定的行政区域内注册,能享受区域性税收优惠,而这里的“特定行政区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税收洼地”。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三大税种的13个“税收洼地”都有哪些!
一、增值税
1、海南:免征离岛免税商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大湾区:注册在广州市的保险企业为注册在南沙自贸片区的企业提供保险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横琴、平潭:从内地销往横琴、平潭的货物(与生产有关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横琴、平潭两地的企业将本区的货物销售出去,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4、台湾:从事海峡两岸海上(或空中)直航的台湾公司,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缴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5、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如民用航空、集成电路等)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详见《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新疆喀什、霍尔果斯:这两地的企业,从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8、横琴、平潭:部分区域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因新增的境外直接投资所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新购置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含税)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
10、西藏自治区:个人得到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补贴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1、大湾区:给予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紧缺人才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2、海南自由贸易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13、平潭综合实验区:给予台湾居民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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