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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企业发票管理办法39条情节严重)

发布时间:2022-04-28   阅读数量:528

  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各种费用的报销都需要凭发票进行。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不拿发票报销的案例,导致费用报销与发票管理存在一定的混乱状况。如果在报销的时候,会计入账的时候,找不到发票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那么公司的刀应该怎么管理呢?和合泰企业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简化发票申领程序:税务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统一、规范的发票申领程序,并将发票申领程序。

  公开。申领普通发票原则上取消实地核查,统一在办税服务厅即时办结。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扩大不需事前实 地查验的范围,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国税机关确定。

  发票应该怎么管理?

  1、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发票;

  2、专用发票按要求开具;

  3、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提前或滞后;

  4、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具体规定办理;

  5、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联按期装订成册;

  6、不丢失、损(撕)毁发票,不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7、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8、丢失专用发票,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告;

  9、不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常识要记牢

  1、自然人怎么代开发票?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2、单位和个人如何保管发票?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纳税人擅自损毁发票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纳税人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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