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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最新税率2021(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2-05-17   阅读数量:2057

  一.增值税

  1.增值税 税率为9%

  (1) 销售或进口货物

  ①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包含花生油、豆油、菜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等,不包含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食用盐。

  ②自来水(指经过一定工序加工后、通过供水系统向用户供应的水,不包含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包含煤球、蜂窝煤和引火炭,不包含工业煤炭)。

  ③图书、报纸、杂志、影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饲料(包含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不包含饲料添加剂)、化肥、农药、农机(包含拖拉机、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产品、养猪设备系列产品等,不包含农用汽车、农机零部件等)、农膜等。

  (2) 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产权)、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

  注: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是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2.增值税 税率为13%

  (1)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法规定适用较低税率的除外)。

  (2) 销售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 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

  3.增值税 税率为6%

  (1) 属于销售无形资产的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

  (2) 增值电信服务。

  (3)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4) 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

  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4. 增值税 税率为0%

  (1) 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服务、无形资产。

  (3) 销售货物、劳务,提供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税条件。

  注:销售使用增值税零税费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税率。

  5. 增值税农产品 扣除率

  (1) 购进农产品,按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企业所得税

  1. 基本税率

  (1) 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 非居民企业

  在境内有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立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 适用于20%税率的小型微利企业

  (1) 适用条件

  ·年度应缴纳所得税不超过3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均可享受优惠

  (2) 期限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 优惠具体规定

  ①年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

  ②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10%。

  3. 减按15%征收

  (1)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3)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4)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5)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6) 从事污染防止的第三方企业

  4. 减按10%征收

  (1) 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 非居民企业: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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