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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公司牌照

保险代理公司牌照

简述:保险代理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保险法》、《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设立的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属于专业保险代理人。

申请条件:

1.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2.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保险代理业务:

(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4)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 全体股东或者主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

4.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在深投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如果股份达到或超过25%,不属深圳保监局受理范围,需直接向中国保监会递交设立申请。

审批所需资料

投资人中存在法人股东的,法人股东需提供如下资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背景介绍资料(如经营范围、上年度主营业务开展情况等)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2)本机构及下属分支机构最近3年未受过法律、行政法规处罚的声明(示例2)

    (3)若最近3年曾受过法律、行政法规处罚,须另附材料说明具体情况

    (4)投资人为境内企业法人的,还需提供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以及投资资金来源符合中国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声明、投资人最近3年未受反洗钱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

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的证明文件,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聘用人员花名册,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岗位、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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